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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巡查公告

文章录入:csgx_admin更新时间:2020-04-01浏览次数:866

根据常熟市委、市政府部署,常熟市第七安全生产巡查组于2020年4月1日起对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安全生产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查任务

了解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和常熟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管委会下属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巡查内容:

(一)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位一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及按照《苏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进行责任追究情况;

(三)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苏州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州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破解制约安全生产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提高安全风险预防控制能力等情况;

(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组织开展“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事故防范、加大处罚问责力度,以及对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等情况;

(五)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对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编制、专业人员、待遇等保障,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提升监管监察和应急管理能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等情况;

(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和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认定及联合惩戒等情况;

(七)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制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施“科技强安”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等情况;

(八)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开展安全生产统计,及时如实报送、公开事故信息和查处信息等情况;

(九)对有关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特别是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核查处理情况;

(十)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做到“查隐患、防风险、保安全”;

(十一)针对省、苏州市安全生产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出相对应的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情况。

二、巡查时间

2020年4月1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

三、工作方式

巡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调研座谈、受理举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信访电话:52579661(接听时间9:00—16:00);

(二)电子邮箱:450573696@qq.com

特此公告。


                          常熟市第七安全生产巡查组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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