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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增资扩建年产10亿瓦时锂离子电池项目第二次公示

文章录入:csgx_admin更新时间:2015-10-16浏览次数:984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由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力能技术投资合伙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前身东方电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国家体改委体改(1993)240号文、四川省体改委川体改(1994)159号文及德阳市人民政府函(1988)42号文批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研发创新能力,着眼于新型锂离子电池在国内电动车、电动汽车等领域的巨大需求,拟投资建设该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为了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公司拟投资5亿元,在常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丰路南侧、庐山路西侧新建厂房增资扩建10亿瓦时锂离子电池的生产线;同时拟购置混浆机、吊装机、涂布机、x-ray、β-ray、碾压机、剪切机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及制氮机、空压机、干燥机组等公辅设备共计376台/套。增资扩建年产10亿瓦时锂离子电池项目在项目所在地新建厂房并进行生产线的安装。

现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中瑞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通过工程分析,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建设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投料时产生的逸散粉尘通过除尘系统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产生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此过程还产生废气回收系统回收的粉尘,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主要为冷却系统冷却水和生活污水,两者经过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排入园区污水厂进行进一步处理,最终尾水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Ⅱ类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B标准后排放。对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正极涂膜时产生的挥发气体(NMP),进入与涂布机连接的NMP回收装置,经NMP回收装置处理后得到NMP废液,NMP废液接管至NMP精馏装置进行精馏后回用,精馏产生的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通过除尘系统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收集的粉尘作为危废处置;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系统冷却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冷却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凯发新泉水务(常熟)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当地的水环境影响较小;建设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的均能达标,与本底值叠加后,能维持现状;正极涂膜时产生的挥发气体(NMP),进入与涂布机连接的NMP回收装置,经NMP回收装置处理后得到NMP废液,NMP废液接管至NMP精馏装置进行精馏后回用,精馏产生的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外协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得到了有效处理和处置,可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⑴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本)》,该项目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本)》鼓励类第十六类汽车第6条“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能量型动力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 次),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50mAh/g,循环寿命2000 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 80%),电池隔膜(厚度 15~40μm,孔隙率 40%~60%);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密度≥2.5kW/kg,高效区:65%工作区效率≥80%),车用 DC/DC(输入电压 100V~400V),大功率电子器件(IGBT,电压等级≥600V,电流≥300A);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属于“鼓励类”,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指导目录的要求。

⑵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用地要求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江苏省常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丰路南侧、庐山路西侧,新建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所用地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常昆工业组团内的工业用地。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功能定位为:纺织、服装等微污染的轻型制造业;IT配件、机械制造产业、电子产品、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休闲度假产业;现代物流仓储业;都市生态农业。本项目是锂离子动力电池制造项目,属于微污染的轻型制造业,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的用地规划和产业定位。

本项目可依托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建设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设施等。因此,本项目符合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环保规划。

⑶排污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为异地扩建项目,本次废水中的各污染物指标中COD、SS可纳入凯发新泉水务(常熟)有限公司总量指标内平衡;废气中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向常熟市环保局申请,在开发区范围内平衡,特异因子需向常熟市市环保局申请备案。本项目所有工业固废均进行合理处理处置,实现工业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⑷项目生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技改项目在采取节水、降耗等措施的前提下,通过先进指标对比法和分值评定法分析后可以认为其属于清洁生产项目。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中瑞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天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为: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周边居民区。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如下:

⑴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⑵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⑶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⑷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⑸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18699965888

地址:江苏省常熟高新技术开发区庐山路158号5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中瑞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小姐 、刘小姐          电话:025-83312086

E-mail jszhongrui @126.com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56号建威大厦501室  邮编:2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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