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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作者:发改环资[2016]2851号更新时间:2017-02-03 15:32:27浏览次数: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市容园林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重庆市市政委,计划单列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局、城市建设局、市政园林局):

  为统筹推进“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我们编制完成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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