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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作者: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更新时间:2015-05-08 16:48:25浏览次数: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

 

第25号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业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

水利部部长:陈 雷

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

201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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